首页 > 丽水律师 > 何种情形下适用缺席判决,法律依据是什么

何种情形下适用缺席判决,法律依据是什么

admin 丽水律师 2024年05月03日
离婚进行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有:
1、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;
2、受送达人下落不明,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而公告送达的案件;
3、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。
通常情况下,离婚案件必须调解,一方不到庭,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,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,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法律分析:离婚诉讼中的缺席判决适用的情形如下:
1、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;
2、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的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,原告申请撤诉的,是否准许,由人民法院裁定。
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,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法律分析: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,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,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。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,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,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。
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,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,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、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,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。公告自发出之日起,经过60日,即视为送达。
如不服本判决,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,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,可强制执行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二十条 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:
1、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,被告提出反诉的、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、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,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,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、在借贷案件中,债权人起诉时,债务人下落不明的,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限届满,债务人仍不应诉,借贷关系明确的,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。
友情链接: 平顶山律师 柳州律师 杭州离婚谈判律师 马鞍山花山区律师 无锡律师 定南律师 汉中律师 杭州专业法律咨询 佛山律师 南昌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咨询网 深圳律师 沈阳律师 丹东律师 大理律师 衢州律师 秀洲律师 遂昌律师 江山律师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六安霍山县律师 大连金普新区律师 杭州拱墅区律师 南京六合区律师 泰州律师 漳州律师 烟台律师 南阳律师 江门律师 包头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