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咨询一下,可能判五年的会取保候审吗?
1、判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不可以取保候审。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,适用于刑事案件立案后和宣判前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对于已经宣判的罪犯不适用。
2、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
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被判刑过5年内犯法,如果构成累犯的,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再次取保的,但如果是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,仍然可以取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判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不可以取保候审。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,适用于刑事案件立案后和宣判前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对于已经宣判的罪犯不适用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法律依据: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可以取保候审:
(一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
(二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三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
(四)羁押期限届满,案件尚未办结,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。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下一篇:暂无
相关文章
- 我想咨询一下,可能判五年的会取保候审
- 法人代表和法人含义一样吗,法律上如何
- 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前受贿条件应该如何认
- 请问,诈骗500万元判刑几年
- 您好请问,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满意如何办
- 侦查阶段律师权利包括什么
- 我骑电动车的时候被三轮车撞了。怎样才
- 后罪判处拘役是否构成累犯,累犯与再犯有
- 父母和孩子断绝关系需要办哪些手续?
- 下岗买断人退休后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金
- 刑事案件判决并处罚金如何理解
- 国庆不放假的医院实习生,还是违法
- 网络汽车停运损失诉讼模板
- 劳动合同的三大违约金规定是哪些,怎么
- 小孩在外地失联能不能在当地报案?
- 收到我快手的评论,还威胁我不还钱就私
- 公司以我违反公司规定为由考核扣除我工
- 电话咨询。电话咨询。电话咨询
- 做饭要离职,老板不让走怎么办?
- 退租房东不退还剩余房租怎么办
- 借钱给朋友3万一年了不还能起诉吗
- 我现在怀孕了,不用等一个月就可以和企
-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最新处罚标
- 夫妻离婚后,孩子的抚养费是在18岁还是
- 拘留过一次是否能够办保安证,怎么规定
- 给别人卖手机,现在人不见了,也联系不
- 婴儿一岁时没有办理出生证明怎么办?
- 驾驶执照在实习期间被撞死,是否被吊销
- 擅离、玩忽军事职守罪的认定以及怎么量
- 出卖人产权不过户会如何办